猞猁

联邦野生动物的法律

1973年《濒危物种法

管理机构:

  •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USFWS内政部(USDI)
  • 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商务部(USDC)

1973年颁布的《濒危物种法》(ESA)是有史以来最全面的野生动物法律之一。在之前的濒危物种法的基础上,ESA试图阻止美国、其他国家和海上许多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灭绝。金宝搏188app下载欧空局的目标是恢复被列入名单的物种,使它们不再需要保护。内政部长和商务部长管理ESA。一般来说,NMFS负责海洋物种,而USFWS负责淡水和陆基物种。然而,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的职责是保护海龟。大多数被列入名单的物种都是在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的管辖之下。

欧空局对列入名单的物种提供两级保护。被认为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被列为濒危物种,并受到最严格的保护。濒临灭绝的物种是指在其全部或大部分范围内处于灭绝危险的动植物物种。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濒临灭绝的物种被列为受到威胁的物种,并受到不那么严格的法规的保护。候选物种是正在审查列入名录的物种。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该法案禁止使用、获取、拥有、出售或为销售或贸易在美国和国外的上市物种做广告,除非得到许可。

一个物种被列为受威胁或濒危的原因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生境或范围目前或可能遭到破坏、改变或减少;用于商业、娱乐、科学或教育目的的过度使用;疾病或掠食;无效的保护条例,以及其他影响生存机会的自然力量或人类活动。一旦清单被确认,关键栖息地也必须被指定。临界生境是指为了保护一个物种而必须或需要特别保护的地理区域。例如,关键栖息地濒危的夏威夷僧海豹(Monachus schauinslandi)包括所有海滩地区(包括沙子吐和小岛)的深度吴市环礁周围二十英寻,中途岛(沙岛及其港口除外),珍珠和爱马仕礁,马络礁,Lisianski岛,莱桑岛,加德纳尖塔,法国护卫舰浅滩内克尔岛和Nihoa岛。

如果内政部部长发现在登记时无法指定栖息地,则必须在一年内确定。在确定关键生境时,将经济影响和其他相关影响考虑在内。该法案还要求内政部长制定并实施濒危物种的恢复计划。恢复小组制定恢复标准和特定地点的管理计划。目前,在被列入名录的美国物种中,只有略多于一半的物种有恢复计划。全世界有1200多种物种(仅美国就有600多种)被列为受威胁或濒危物种。此外,有3500多个物种正在考虑列入名录。

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MMPA), 1972年

管理机构:

  •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USFWS内政部(USDI)
  • 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商务部(USDC)

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超过60万头海豚被捕捞金枪鱼的行动杀死。因此,1972年颁布了《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MMPA),以保护所有种类的鲸、海豚、海狮、海豹、北极熊、海象、海牛和海獭免受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MMPA由NMFS和USFWS共同管理。这两个机构都与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验局合作,发放人工饲养海洋哺乳动物的许可证。

以下8种海牛由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管理:亚马逊海牛、西印度海牛、儒艮、海獭、北极熊和海象。所有鲸类和其他一些海洋哺乳动物,如海豹和海狮,都是国家海洋保护区的职责。

MMPA禁止捕杀和进口海洋哺乳动物,除非签发许可证用于公开展示、本地生活或科学研究。这些限制的豁免适用于1972年12月21日或之前采集的标本(这些法案前的豁免不适用于濒危物种法案下的海洋哺乳动物)。

由MMPA建立的海洋哺乳动物委员会是美国行政部门的一个独立机构。该机构负责开展研究项目,监督所有联邦机构与海洋哺乳动物有关的行动和政策。在发放许可证之前,该申请要经过委员会及其科学顾问委员会的审查。

《国家环境政策法案》,1969年

管理机构:

  • 所有联邦机构在批准任何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重大联邦行动之前,都必须准备一份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评估报告。

美国国会于1969年批准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要求所有解释和管理美国政策、法规和公共法律的联邦政府机构遵守9项规定。这些规则包括要求联邦机构采用系统的、跨学科的方法来进行环境决策;制订程序,为可直接与经济和技术问题比较的环境问题确定价值;并就任何可能对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拟建项目提供详细报告(一般称为环境影响报告)。

拟议项目的报告必须包括预期的环境影响、任何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项目可能的替代方案、短期与长期利益的分析,任何无法挽回的报告必须首先就项目的环境影响咨询其他相关机构。例如,如果要填充佛罗里达州的一片孤立的湿地,美国陆军工兵部队必须与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以及佛罗里达州和当地相关机构进行磋商。

其余NEPA规则要求联邦机构来监控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由国家机构,帮助项目旨在最大化国际环境合作,作为一个信息资源在各种环境主题,研究替代解决环境冲突,使用适当的生态规划和发展中的信息,并协助环境质量委员会。

《秃头和金鹰保护法案》,1940年

管理机构:

  •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USFWS内政部(USDI)

1940年建立并于1962年扩大的《秃鹰和金鹰保护法》禁止猎取、持有、进出口、销售和运输秃鹰和金鹰。这些活动的许可仅用于科学、教育和宗教(涉及美国土著部落)目的,以及保护野生动物或农业。

1966年《海狗法

管理机构:

  • 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商务部(USDC)

《海狗法》颁布于1966年(在1972年通过《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之前),旨在保护北方海狗不受商业海豹交易的影响。《海狗法》规定了海狗的获取、进口、出口、运输、拥有和展示,同时也规定了海狗的科学研究。该法案还限制人类进入海狗栖息地。